校园主要道路、建筑物和景观名称征集活动圆满结束
发布时间:2010-03-18 责任编辑:李建平 来源:党委/院长办公室 点击数:
踏入学校主校门,我们面对的是"力学路"、"笃行路",意喻着求学的每一步都应践行"力学笃行"的校训。每一栋教学大楼不只是无生命色彩的钢筋水泥建筑,它们有了自己的名字,"宁静楼"、"致远楼"、"涵虚楼"……都将带着自身的特点融入我们的校园生活。
在经过公开征集、网上投票、校内评审组评选、院务会讨论等多个环节后,2010年3月9日院务会最终确定了学校11条主要道路、9个主要建筑物及4个园林景观的名称。校内主要道路、建筑物和景观名称征集活动圆满结束。
此次活动由党委(院长)办公室牵头,宣传部、工会、团委等共同组织。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,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员工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。
2009年10月29日,学校下发了《长沙学院关于开展校内主要道路、建筑物和景观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》,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征集作品。至12月中旬,党委(院长)办公室及工会共收到电子、书面应征稿件34件,其中教师稿件11件(含中文与新闻传播系集体稿件1件),学生稿件23件。团委以团学日活动的形式,收集了学生应征作品100余件,经初步筛选后汇总至办公室。
2009年12月21日,学校成立了校园主要道路、建筑物和景观名称征集评审工作组。24日评审工作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,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了评议,初步确定了各标的物网上投票备选作品1-3件。
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7日,学校开通网上投票系统,对所有备选作品进行网上投票评选。每个IP地址限每天投票1次,除备选作品选项外,同时设反对或弃权选项。1月8日,办公室对网上投票结果进行了汇总,根据统计结果,大多数投票对备选作品表示肯定。
2009年1月11日,评审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,专家们对投票结果进行讨论,并确定了各标的物备选作品提交院务会研究。讨论过程中,评审组确定了二个命名原则,一是大楼、大道的名称,重在励言励志;景观、小的道路的名称,重在描景抒情,以景以情陶冶心灵;二是对投票结果按简单多数的原则,取票数相对较高的选项。1月19日,评审工作组召开第三次会议,对各项名称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向院务会提交书面说明。
2009年1月12日、3月9日,院务会根据评审组的讨论意见,二次对各项名称进行了认真讨论,最终确定了学校主要道路、建筑物和景观的名称。
下阶段,学校将出台规定,对相关名称的使用予以明确和规范。学校有关部门将根据院务会的要求,尽快进行相关名称的标牌制作、宣传、使用等工作。学校号召全体师生员工积极、规范地使用此次确定的各项名称,并不断赋予它们新的精神和内涵。
长沙学院主要道路、建筑物、景观名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