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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学分

为了引导和鼓励学生广泛阅读,扩大知识面,完善知识结构,提高信息素养,根据《长沙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(第二课堂成绩单)学分管理与实施办法》规定,设立阅读能力提升学分(简称阅读学分),其为必选项目学分,总分值0.3学分。

学生自入校后的前3个学年,每学年在学校图书馆借阅 6 册(含6 册)以上图书,可获得本学年阅读学分0.1分(少于6册,不计学分),3年共计获得0.3学分;每学年阅读学分须在当学年完成,原则上不安排补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