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学院读者协会章程

第一章   

第一条  长沙学院读者协会是由广大读书爱好者组成的学生社团,由院团委主管、图书馆直接领导。

第二条  读者协会以“提高阅读欣赏水平,活跃校园学习气氛,架起图书馆与读者沟通的桥梁”为宗旨。

第三条  读者协会在国家法律、本院规定、本馆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。

第二章  基本任务

第四条  紧密配合学院教学工作,及时、准确地反映教学所需文献、资料,增加图书馆采购图书的信息来源。

第五条 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,丰富读者的课余文化生活。

第六条  沟通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交流,收集读者对图书馆的要求、建议与意见。

第七条  宣传图书馆管理制度,教育读者遵章守纪,爱护文献资料,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料的完好率、利用率和周转率。

第三章   

第八条  凡长沙学院学生均为读者协会会员,入会免交会费。

第九条  核心会员

申请成为核心会员者需承认协会章程,热心协会工作,热爱读书或具有其它专长,经申请并得到本协会同意方可成为协会核心会员。

核心会员权利:

1.选举或被选举为协会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。

2.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。

3.对协会的工作进行咨询、监督,提出建议与意见。

4.在借阅图书资料时增加2本借阅量。

5.优先被推荐参加图书馆的勤工俭学工作。

第 十 条  会员义务

1.交纳规定的会费。

2.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爱护文献资料及相关设备设施。

3.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,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,为协会工作献计献策。

4.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关注图书馆的发展,了解读者动态。

5.收集反映学生读者对图书馆的要求、建议与意见。

第四章  组织机构和职责

第十一条

1.协会常设机构为理事会,理事会成员由协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协会设会长一名、副会长一名,下设文秘部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外联部、书香部,每个部设部长一名到两名。

2.具体职责:

  长:协会的领导核心,统筹管理全局。

副会长:协助会长工作;重点管理书香营。

文秘部:掌控协会经费支出;负责例会记录,汇总协会所有活动资料:包括活动总结及活动中的其他资料,汇总其他各部门资料并备份。每次大型活动开展后,撰写一篇新闻稿。

组织部:负责每次活动的人员安排,布置和整理会场。组织人员考勤。并把每次记录结果输机。

宣传部:负责宣传栏的具体内容,每月更新一次。负责每一次活动的海报。给每次活动、每一期宣传栏拍照,并分类保存到电脑。负责有关读者协会活动新闻稿的发表、网页更新。

外联部: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协会的联系与合作,代表协会出席各种活动,相互增进友谊。积极与外界公司联系,拉赞助负责协会与图书馆各部门的紧密联系,包括申请活动器材、场地、机器设备维修等。

书香部:组织书香营进行创作,负责本协会刊报编辑,负责书香营主要活动的构思策划和主持。作为协会特殊部门,打造协会的形象和文化。

第五章  章程的修改

第十二条  读者协会章程根据学院的发展以及协会的自身发展情况做相应修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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